#京華城案 #柯文哲 #北院 #台北地檢署 #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於京華城案中申請羈押禁見前台北市市長柯文哲。台北地方法院於9月1日晚間8時召開羈押庭,最終於9月2日凌晨3點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同時裁定前副市長彭振聲羈押禁見。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民眾黨立委黃珊珊、黃國昌等人及館長等支持者在北檢外守候並對裁定表示感謝,檢察方則立即提出抗告。北院隨後發布新聞稿,詳細解釋了裁定理由,指出「犯罪嫌疑重大」的標準尚未達成。
裁定理由解釋
- 案件主要爭點
檢察官指控柯文哲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的圖利罪及第4條第1項第5款的違職收賄罪。本案焦點在於京華城案中容積率的提高是否符合法規要求,以及柯文哲是否明知該決策違法。 - 容積率調整的合法性
2021年9月9日的都委會會議決定將京華城的容積率從560%提升至672%。北院指出,此決議存在違法問題,並已收到監察院的糾正意見,認為該決議不符合都市計畫法及其他相關規範。 - 柯文哲的知情程度
北院認為,是否柯文哲明知該決議違法或是否參與指示這一違法決策是案件的關鍵。由於柯文哲並非都委會成員,無法直接了解會議內容,其主張仍有合理解釋。考量到案件涉及重罪,最高可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證據尚未達到「犯罪嫌疑重大」的標準,因此法院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後續處理
檢察方對此裁定提出抗告,案件的進一步發展將受到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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