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黃紹庭、高雄市議員、詐領助理費、羈押禁見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因涉嫌詐領助理費而遭羈押禁見。他在廈門潛逃三天後,於昨日(29日)返回台灣,並在影片中聲稱自己並未違法。但高雄地方法院表示,黃在羈押庭上坦承,以人頭名義申報公費助理,並將詐領的款項每月匯入妻子的帳戶。
高雄地院指出,黃紹庭在今日的羈押庭上承認自己利用人頭申報進行低薪高報的詐領行為,定期將款項轉入妻子名下的銀行帳戶,主要用於支付服務處的水電費等開支。此外,他也承認涉及公務員登載不實及利用職務之便詐取財物的罪名。
法官考量黃紹庭經常出入國外,自承配偶及子女長期居住在美國,並擁有不動產,顯示他具備逃亡的可能性及經濟基礎。此外,法官認定本案中仍有多名公費助理尚未到案,黃匯入妻子帳戶的資金用途尚需釐清。考慮到黃在此案中為主導角色,法官認為有必要對其進行羈押,以防止串供及滅證,因此裁定黃紹庭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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